为严明制度纪律,规范运行秩序,打赢脱贫战役,实现全镇1240户4114人如期脱贫,段家河镇脱贫攻坚运行机制、绩效考评、督查问责“三位一体”管理办法,对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调优运行机制。该镇以分片包抓、三定三抓、定期会商健全运行机制,按照《段家河镇2016-2018三年脱贫攻坚“四包三定”方案》,包片区、包联村、包联贫困户,定时间、定责任、定目标,举全镇之力如期打赢脱贫战役,以“定职责精心抓、定三单精细抓、定任务精准抓”为工作抓手,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精准施策,采取一月一集体研究、一督查考核、一集中会商、一通报问责的“四个一”,打破常规思维、常规考核、常规推进和常规问责,用好“四包三定”责任体系和“三定三抓”工作抓手,加快工作节奏,提高效能推进。
完善绩效考评。在考核方法上,采取政治考核、经济考核、评优考核多项考核相结合,政治上,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相挂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受到镇级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干部,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受到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进入“优秀”格次,在上级组织检查、督查和暗访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具体责任人,年度考确定为“不称职”,同时不得晋升职称和职务。经济上,每人拿出3000元进入绩效考评,受到镇级通报批评的干部职工,每次扣除绩效工作100元,受到上级批评的具体责任人,每次扣发绩效工作300元,扣发考评资金用于奖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积极、加班加点、超额付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优上,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加班加点、踏实肯干的,优先推荐上级表彰,反之,年度“评优树先”中不得评为“先进”。
严明督查问责。进一步明确督查对象、内容、方式以及结果运用,主要针对承担脱贫攻坚主体任务的联村单位和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副书记、组织包抓任务的领导和各级包帮干部职工,以脱贫攻坚中的各项任务,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和现场督导、会议督办、函件交办等方式进行。结果运用上,对包村单位入村工作情况和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年度规划项目、每月进度完成情况在“月查季督”和督查通报中排名后3位的单位和村,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对第一书记进村入户率及到村开展工作情况在“月查季督”和督查通报中排名后2位的进行全镇通报,对科级领导进村指导工作不力,不深入实际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令说明原因,对包帮干部职工的帮扶成效和工作开展情况,在“月查季督”和督查通报中,凡发现未到村入户开展工作,工作无进展、帮扶无成效等问题的,年度考确定为“不称职”,并由镇纪委启动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段家河镇庸政懒政责任追究办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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