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重要内容,近年来,旬阳县切实提升医疗救助保障能力,救助窗口不断增加,救助资金稳步提高,惠及人员更加广泛。2016年,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县民政局进一步细化措施,力图进一步解决好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救助比例再提高。按照新的救助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经合疗(医保)报销终结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因病住院,经合疗(医保)报销终结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000元/人。
救助范围再拓宽。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将贫困系统中的所有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精准扶贫对象和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1.5倍的城市家庭,患重大病住院,经合疗(医保)报销终结后,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以上的合规费用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0000元/人。
救助内容再充实。按照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新要求,精准扶贫对象中特重病患者将全部列为重点救助对象,患者住院治疗经合疗报销终结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参照低保对象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将再按照20%比例予以救助,最大限度缓解贫困户经济压力。同时,对于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慢性病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全额资助参合参保。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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