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时刻,如何保证贫困村特别是2016年度贫困村的如期脱贫,该镇不等不靠,积极安排部署,结合传达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之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十个严禁”,严禁妄议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大政方针,严禁在脱贫攻坚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条件确定贫困户,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严禁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和物质,严禁截留、贪污扶贫资金和物质,严禁收受礼金、财物、吃拿卡要,严禁擅离职守、作风漂浮,严禁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等。用严明的纪律,杜绝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是推行效能督办制度,对党委政府议定安排的重大工作和部署,定期督促检查,按期询问工作效果,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对待的,由分管领导开具工作任务督办清单,由镇纪委约谈单位和个人,讲清工作纪律,限定完成时间,在规定时限仍然完不成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监督是保证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除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外,镇纪委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高频率的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抽查干部在岗情况、工作期间是否饮酒、填报资料是否弄虚作假、脱贫措施虚与应付等,以“严”字要求,从“实”发力,真正让干部紧起来、忙起来。
通过学习传达贯彻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营造严管干部队伍的氛围,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的征程中守纪律、有担当、出业绩,聚力完成脱贫攻坚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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