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旬阳县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打造旬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的招商引资是指:引进县内外项目资金(包括返乡投资;不含国家政策性投入的资金和项目)。
第二条 招商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旬阳县域经济发展规划。
第三条 招商领域。重点引进新型材料、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富硒食品、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养老休闲、文化产业、水产养殖、山林经济、新型能源、PPP模式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等重点产业(矿产资源开采及初加工、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第四条 项目策划。各镇、各部门都有包装策划项目的责任,要结合旬阳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优势、区位交通和未来将面临的发展机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策划包装项目。所有包装策划的项目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论证评估后进入招商引资项目库。
第五条 招商推介。招商推介由招商局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将我县基本县情、资源优势和招商信息传递给客商。
第六条 寻找线索。通过参加各种展会,采取小分队招商、叩门招商、乡情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招商和推介方式,捕捉投资信息,分类筛选,寻找线索项目。
第七条 考察对接。招商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对有意向的客商采取电话或邀请函的方式,邀请投资者来旬实地考察;同时牵头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对客商的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生产技术、企业信誉等进行考察评估。
第八条 项目洽谈。项目洽谈由招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和镇参与,对有实力和有意向的客商进行洽谈对接。招商局及时将双方洽谈的结果和关注的重点问题向县政府汇报,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九条 项目预审。重大项目招商实行招商领导小组预审制,对项目产业类别、投资规模、选址方案、提供岗位、产出效益等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审核把关,出具预审意见;对同一项目有两家以上投资商报名的,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业主。
第十条 公开招商。招商领导小组提出的预审意见及属“一事一议”项目,由招商领导小组一并提出特殊优惠政策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对外发布招商公告,公开招商。
第十一条 项目签约。招商引资合同文本由招商局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参与,重点就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优惠政策和责任义务等进行约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与投资商签约。
第十二条 组织实施。项目签约后,由分管县长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项目推进的各项前期工作。
第十三条 手续办理。招商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手续由招商局牵头,各部门具体办理,手续办理工作实行代办制和协办制。
第十四条 项目交接。招商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手续办理结束后,招商局将项目推进工作移交给项目主管部门和包抓部门,由重点项目办按重点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本办法由旬阳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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