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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2 12:4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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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初中、九年制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县直各初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招生

(一)小学招生。各小学在本服务区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各镇中心学校要组织人员在7月上旬前对照本镇《0至17周岁人口花名册》,对镇内所有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和上年度缓期入学的儿童再进行一次核实登记造册,在确保无遗漏的前提下,将本镇今年秋季应入学适龄儿童花名册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经镇政府核实后于7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印发各村委会、社区和相关学校,抄送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镇政府要在7月25日前向应入学适龄儿童发出入学通知书(城关小学、城关二小除外)。对需缓期入学和免予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免入学手续,并于9月1日前造册上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初中招生。初中招生由其所在镇的中心学校负责,初中学校做好配合。初中学校应招收本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各镇中心学校务于7月15日前将辖区内全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报送当地镇政府。镇政府在7月20日前将小学毕业生直升相应初中(城关一中、二中除外)的通知文件印发到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并抄送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7月25日前,各初中要根据招生通知为初一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小学、初中的服务区域。各镇内的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学区以镇政府划定为准。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一中、城关二中的学区范围维持2013年的划分。即:

城关小学为老城社区、下菜湾社区;城关二小为鲁家台、党家坝等2个社区和刘湾社区的康华园小区、丰景佳苑小区。下菜湾社区内的适龄儿童也可就近选择到城关二小报名入学,康华园小区、丰景佳苑小区适龄儿童也可就近选择到刘湾小学报名入学。

城关一中学区范围为刘店、老城、小河北、下菜湾等4个社区和鲁家台社区二组区域。城关二中为鲁家台、党家坝、鲁家坝、刘湾等4个社区。

(四)入学报名。各镇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须持《入学通知书》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一中、城关二中等4所学校,要在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秋季新生的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入读本校条件的新生发给报名通知书。

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在本学区内招收以下4类人员子女入学:一是学区内户籍人口(新迁入户口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子女,必须满足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同在一个单独户口本上。二是学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必须满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房。三是学区内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满足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服务处所在学区内。四是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满足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真实的务工单位。城关小学、城关一中招收此类人员子女,还要另外满足法定监护人的务工单位及其本人在2014年以后缴纳了“五金”(含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等条件。

城关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一中、城关二中等4校各类人员子女报名入学须分别提供以下证件:

1.学区内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提供:①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区内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①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经商办企业的用房合同或自有房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①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④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和本人缴纳“五金”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二小、二中入学者不提供)。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今后接收转学生,同样要按上述学区范围及各项条件要求审核资格、办理手续,一中、一小接收转学生须经学校校长严格把关后,报县局审核。

二、学前教育招生

(一)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幼儿,教学点和村级完小附设学前班原则上只招收5周岁以上(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幼儿。各公办幼儿园严禁招收不及龄幼儿,在春季学期不得招收插班生。

(二)各镇内户籍人口子女原则上在本镇的公、民办幼儿园入园,幼儿园服务学区以镇政府划定为准。县中心城区8所幼儿园(一幼、二幼、三幼、火车站、莲花池、启明星、丽都、康花园)和城关中心校学前班的服务区域限定在老城、下菜湾、鲁家台、党家坝、鲁家坝、刘湾、小河北等7个社区范围内,每一所园(班)的学区不做硬性划定。

第一幼儿园必须保证老城社区、第二幼儿园必须保证下菜湾社区和鲁家台社区、第三幼儿园必须保证党家坝社区内户籍人口子女、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入园。一幼、二幼、三幼在招完各自区域内户籍人口、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后还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就近招收小河北、刘湾、鲁家坝等社区内的户籍人口子女入园,若还有空余学位,再依次招收小河北、刘湾、鲁家坝等社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各自区域(先入)和其他区域(后入)的外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各自区域和其他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入住在丽都小区和康华园小区的人员子女分别在丽都小区幼儿园和康华园小区幼儿园入园。进城务工人员无“五金”的,一律持务工合同送其随迁子女就近到城关中心校学前班或各民办幼儿园入园。

(三)适龄幼儿入园的证件要求。各镇公、民办幼儿入园(校)报名时,须向幼儿园或学校提供幼儿计划免疫手册和无传染性疾病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县城区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的各类人员子女入园时,须按照城关小学和城关一中招生入学提供证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证件。

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招生计划

 

 

学校幼儿园

当前实有

学生总人数

控制规模

(班数)

控制学生数

2015年招生计划(人)

城关一中

1619

24

1200

400

城关二中

845

36

1800

400

城关小学

2557

36

1620

300

城关二小

1784

36

1620

400

城关中心校

529

12

540

90

刘湾小学

158

6

270

40

第一幼儿园

750

16

540

240

第二幼儿园

791

18

540

240

第三幼儿园

625

13

480

160

城关中心校学前班

114

2

70

70

火车站幼儿园

186

6

180

60

启明星幼儿园

116

4

120

30

莲花池幼儿园

109

3

90

30

丽都幼儿园

130

8

240

100

康花园幼儿园

131

9

270

100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秋季招生组织工作。各镇各校要切实加强入学入园有关法规政策、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我县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的宣传,并通过动员引导,保证本镇的学生幼儿在本镇就近入学入园,坚决遏制盲目进城、盲目择校现象。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法依规,并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招生入学工作,校长要负总责,全面做好工作安排,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校园长是整个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城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招生计划,统筹做好本服务区内各类学生幼儿的入学报名工作,随时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让每位学生家长都能明明白白地送子女办理入学入园报名手续,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二)认真落实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各校要全面学习、领会各级有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残疾人口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政策,妥善解决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在我县居住的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各校园应凭有关证件予以优先保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包括军转干部)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可凭子女及其本人《居民户口簿》到调入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入园手续。

(三)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核查工作。9月份新生入学报名结束后,各小学、初中要对照应入学儿童花名册再进行一次核查,对查出的未入学学生要入户查明原因,并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学生入学。对因故当年暂时不能入学的要帮助家长办理缓期入学证明(初中办理休学证明)。到外校就读的,要告知和督促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及时做好新生学籍档案建立工作。各镇中心校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小学、各学前教育机构为新招入学入园学生幼儿及时准确的采集学籍信息,务必在9月底前将所有新生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学籍信息系统,并完成学校幼儿园的审核,同时建立好纸质学籍档案。各小学要向相应的初中学校积极提供毕业生必要信息,支持初中学校及时为新生建立电子档案。各校要充分发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职能,规范学生入学转学,遏制无序流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五)切实依法依规维护招生秩序。各中小学、各幼儿园要切实执行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条件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秩序,维护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教育公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过程、学生转学中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现象,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1 日

 

 

(全文公开)

【责任编辑:段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