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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6 14:5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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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与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居民)  咨询电话  029-87293656
 办理地址  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东门东50米  监督电话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审批类别  其他
 设立依据  
 申办条件  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与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居民)
 申办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有无年检审  无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