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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居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6 14:5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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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与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居民)  咨询电话  029-87293656
 办理地址  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东门东50米  监督电话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审批类别  其他
 设立依据  
 申办条件  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居民
 申办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须翻译);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有无年检审  无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