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与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居民) | 咨询电话 | 029-87293656 |
办理地址 | 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东门东50米 | 监督电话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审批类别 | 其他 | ||
设立依据 | |||
申办条件 | 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居民 | ||
申办材料 |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须翻译);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 | ||
办理程序 | |||
办理时限 |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 ||
有无年检审 | 无 |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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