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单位卫生基本标准(党政事业单位卫生标准)
1、组织健全。500人以上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设立爱卫办(或创卫办),500人以下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设立爱卫会领导小组,单位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领导重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奖罚。
3、各项卫生制度健全。门前“四自一包”制度落实;门内实行划片包干卫生责任制,坚持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等卫生制度。
4、尊重驻地市、区、街和居委会的领导,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做好本单位和社会性卫生工作。
5、必须是“灭鼠先进”单位。蚊、蝇密度力争达到中央爱卫办中爱卫办发(1988)第177号文件要求。
6、院落整洁,道路平坦硬化,上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无杂物,各种车辆定点定位,用具用料堆放整齐,不碍观瞻。见隙插绿,合理绿化、美化环境、垃圾台(站)、果皮箱、痰盂等卫生基本设施齐全,经常保持清洁。
7、门厅、过道、走廊、楼梯等场地整洁。无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现象,地面干净无痰迹。顶棚、墙面、门窗以及吊灯等悬挂无破损、无积尘、无蛛网,痰盂等卫生设施洁净完好。
8、室内窗明几净。地面、墙壁、顶棚和各种悬挂物无灰尘和蜘蛛网,各种用具清洁,放置有序,公用茶具坚持用后清洗消毒,合理养植盆花,美化室内环境。
9、厕所有专人管理。水冲厕所及时冲洗,池内无便、无尿垢,厕内无蝇,粪便及时清运,基本无蝇、蛆。
10、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搞好食堂卫生。做到“三防”设施齐全,经常保持餐厅、操作间、库房整洁,各种用具干净,放置有序。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好。
学校除须具备上述标准外,还须具备以下标准:
1、教室干净卫生,通风采光良好,学生定期调换座位,黑板、课桌、椅子平整无破损,高度合理。教学用具放置整齐。
2、学生宿舍整齐清洁,通风良好,放物有序。床铺间隔合理,行走方便。室内无异味,无臭虫、虱子等病媒虫害。
3、搞好学生卫生保健。大、中学校设医务(保健)室,配备专职校医,小学有兼职保健教师,并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保健卡片完整无缺。坚持做好“两课一操”,降低近视眼发病率。确保学生饮水卫生,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设立必要的卫生教育课,培养学生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自觉坚持“三带”(饮水杯、手帕、手纸),做到“四勤”(勤洗澡、理发、剪指甲、换衣服)和“三不”(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吸烟),搞好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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