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的要求,旬阳县国土资源局于近期在全系统全面启动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就此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发出了文件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县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在全县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治理,促进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得到建立和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得到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得到完善,相关的改革不断深化,从而使全县工程建设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腐败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该局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还制定了具体措施;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二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设置矿业权;三要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四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矿业权管理的统合监管平台。
该局开展该项工作的详尽部署,即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复查、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推广经验巩固成果5个阶段进行,于2011年11月底全面结束。并对开展该项工作制定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责任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工作衔接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完善、推广经验、巩固成果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乡镇和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要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各国土资源所、局直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 上一篇:旬阳统计局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01-20 ]
- 下一篇:旬阳公安运用信息化手段破案铸就平安工程[ 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