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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非税工作有效开展

作者:吴晓林 发布时间:2009-04-13 16:37 来源: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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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复苏,扭转矿产企业生产形势最为关键的一年,抓好今年我县矿产业非税征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全面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三创”精神,振奋精神、以干克难、扎实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今年的矿产业非税征管工作。
  (一)扩大宣传促征管。一方面利用税法宣传月活动同国地税一起开办专门宣传点集中宣传,还要抽出一定时间,集中精力,开办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对重点征管区域和征管对象开展非税征管政策法规宣传,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工,新投产企业的政策宣传,送政策上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开展宣传,努力营造和谐的征管氛围。
  (二)创新思维抓征管。2009年,矿产业将会面临持续性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主要矿产企业仍面临市场的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各级征管机关和全体征管人员,务必要创新思维抓征管。一是夯实责任强考核。按照年度非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坚持将考核结果同乡镇和部门征收分成政策挂钩,同征管干部工作津贴挂钩,同年度评优、评先挂钩,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征管责任考核台帐,按季考核,年终总算,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工作落实机制。二是整体推进求突破。全体非税征管人员要切实克服畏难情绪,不等不靠,主动开展工作,要做到征管工作底子清、责任明、工作细、措施硬、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推进、不留死角。严格依率计征,杜绝各种形式的包费。要和矿产企业多沟通多交流,人性化服务,和谐化征管,赢得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重点上求突破,主要是在重点项目前期森林植被恢复费、河道沙石资源费、水泥行业、汞锑行业、制砖行业五个方面,对此应集中抽调专门力量,一企一策。推行驻厂监管和矿产品调运申报制,对拒不接受驻厂监管和不执行调运申报制或达不到“三签字”的,不得调运矿产品。四是调研扩面增收入。在上年开展非税征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大力开展非税征管调研活动,成立专门调研组,一是调研“水资源费集中征收问题”,解决费源与征收相背离的问题,即如何争取国家长防委的委托权有关问题;二是调研“矿产业开采权和非税分离问题”,即统一拍卖开采权收入和非税收入分离问题;三是认真研讨“制砖企业其销售收入难以计算的问题”,对以上三个方面的调研课题要细致认真的开展调研,要以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征管政策,力争在短期内将调研报告交由县委、县政府决策,对新上企业及时研究征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非税征管面,要在这些方面增加当年乃至今后我县的非税收入总量。五是部门协调求配合。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反馈矿产企业经营情况和非税征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征管工作的各类重大问题;二是在政策宣传引导和征管工作衔接等方面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三是继续推行非税缴纳前置审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为企服务共克时难。目前矿产企业生产经营普遍面临困难,必须进一步树立为企服务理念,为企业经营发展献计出力,共克时难、共渡难关、共谋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用好用活贴息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积极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上报,争取中省市保增收保增长的扶持政策;主动和各级干部一起共同维护好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及时审核办理涉企审批事项,让他们少走弯路。要求矿产企业要自我加压,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投产达效,要从大局出发,理解支持非税工作,既设法克服困难,又要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对已实现的非税收入,要想方设法按期交纳。
  (四)严明纪律,塑造形象。非税征管干部要讲学习、讲正气、顾大局,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钻研非税征管政策,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自身素质理论素质,通过加强干部管理,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能打胜仗、勇于拼搏、团结进取、廉洁爱岗的征管队伍新形象。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