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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作者:县防汛办 发布时间:2008-11-05 13:2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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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旬阳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和泥石流等突发事件,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家防总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旬阳县城区防洪规划》;《旬阳县城区防洪工程初步设计》。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汉江、旬河发生不同频率洪水,城区范围内发生暴雨山洪和泥石流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城区概况
  2.1 自然地理
  旬阳县地处秦巴山区,国土总面积3554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319个村(居、社区),总人口45.1万人。境内沟壑密布,河流纵横,流域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沟487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4条,4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除汉江外,尚有旬河、坝河、吕河 、蜀河、仙河等5条。
  旬阳县城位于汉江与旬河交汇处,属长江水系汉江流域,地处低山丘陵区,地形复杂,高差大,山脊多,海拔高程为217m~360m之间,属典型的山区县城。从地貌单元上大致可分为河床、河漫滩、阶地和坡洪积层等区,大部分地区上覆第三系棕红色粘土,河谷两侧分布着第四系冲、洪、坡积层。
  旬阳县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气温41.5℃,极端最低气温-9.6℃,全年无霜期253天,年均日照时数1790.4小时,城区多年平均降水量746.4mm,最大年降水量1085.2mm,最小降水量470.5mm,年内雨量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49%。
  2.2 社会经济
  依据《旬阳县城总体规划》,县城总面积为55平方公里。本预案设防面积5.5平方公里,包括大河南、老城、小河北、下菜湾、火车站、党家坝、鲁家坝等7个小区。城区现有人口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万人。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商贸流通中心。
  旬阳县城交通便利,襄渝铁路、316国道、102省道穿城而过,城区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功能齐全。
  2.3 洪涝风险分析
  2.3.1 暴雨洪水特点
  旬阳县城地处秦岭南麓巴山北坡,全年降水量多集中在4—10月,而暴雨主要集中在7~9月,其中7月份多出现雷暴雨,笼罩面积小,但强度大,而9月份多发生霖暴雨,强度小,但历时长,降水面积大。本流域内暴雨成因主要为低涡切变,若同时受台风的影响,就会形成强度较大的暴雨。经计算,旬阳县城20年一遇的1小时降雨量为63mm,10年一遇降雨量为52mm,5年一遇的降雨量为40mm,由于城区内的沟道坡陡流短,汇流快 ,容易形成山洪灾害。灾害的特点是历时短,成灾快,难以预见, 防范被动。
  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当汉江和旬河全流域或流域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时,就容易发生洪水。旬河洪水主要由旬河和乾佑河两条河道洪水迭加而成,具有峰高量大的特点。据调查,历史较大洪水有:1918年4910m3/s,1949年4050 m3/s,1983年5190 m3/s,2005年6080 m3/s。汉江洪水由于受安康水库的控制,在旬阳县城段具有洪水过程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历史较大洪水有:1867年30000 m3/s,1949年21000 m3/s,1983年31000 m3/s,2005年22400 m3/s。洪水灾害的特点是成灾范围广,转移人数多,安置任务重。
  汉江旬阳县城上游45km处设有安康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41439km2,其1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18600 m3/s,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1500 m3/s,3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3100 m3/s,5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5100 m3/s,10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7700 m3/s。
  旬河旬阳县城上游13.7km处设有向家坪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6448 km2,其1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3370 m3/s,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4070 m3/s,3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4440 m3/s,5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4950 m3/s,10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5610m3/s。
  依据安康市水利水电土木建筑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旬阳县城区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汉江旬河口下断面设计洪水为:10年一遇洪水流量18600 m3/s,水位231.4m,20年一遇洪水流量21100 m3/s,水位233.4m,30年一遇洪水流量26400 m3/s,水位236.5m,50年一遇洪水流量29500 m3/s,水位238.8m,100年一遇洪水流量31500 m3/s,水位240.0m。当汉江发生20年一遇洪水21100 m3/s,遭遇旬河多年平均洪峰流量1600 m3/s时,县城区最高水位为233.4m。当旬河发生30年一遇洪水4560 m3/s,遭遇汉江多年平均洪峰流量11600 m3/s时,县城区最高水位为229.5m。
  2.3.2 洪涝风险分析
  旬阳县城虽地处汉江与旬河交汇处,但灾害洪水主要来源于汉江。若汉江不发生洪水,仅旬河发生洪水,县城区可防御旬河50年一遇洪水,不致成灾。但当汉江发生较小洪水,即使旬河不发生洪水,也将会形成洪水灾害。当汉江洪水流量达到12400 m3/s(不足10年一遇洪水)时,县城区水位达到227.0m时,旬阳县城即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汉江发生1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18600 m3/s时,旬阳县城老城区、下菜湾小区、小河北小区、火车站小区,居住高程在231.4m以下将全部被洪水淹没,需要转移安置人数为10600人。随着洪水量级的增加,旬阳县城的淹没范围更广,灾害损失更大。
  2.4 洪涝防御体系
  旬阳县城现有防洪工程三处。老城片区已建成防洪堤1050m,堤顶最低点高程230.00m;菜湾片区已建成防洪堤1740m,堤顶最低点高程231.8m;火车站片区已建成防洪堤800m,堤顶最低点高程231.8m;洪涝防御体系极不完善,未形成封闭保护区。一是防洪设施数量不足,依据《旬阳县城防洪规划》,城区共需修建防洪堤9967m,现在仅建堤防3590m,尚有6377m防洪堤需要兴建,建设任务重。二是已成防洪堤设防标准低,抗御洪水能力不足,老城片区不足汉江10年防洪标准,菜湾和火车站片区虽按汉江20年一遇洪水设计,但已建防洪堤最低点堤顶高程为231.8m,防洪标准仅为10年。
  2.5 重点防护对象
  1、汉江、旬河两岸稠密居民区。
  2、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3、城区交通干道。
  4、党政机关要地和重要防护单位。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3.1.1 指挥机构
  成立旬阳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决定。
  政 委:马 赟 县委书记
  总 指 挥:邹俊杰 县政府县长
  副 政 委:皇甫健 县纪委书记
  副总指挥:陈 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朱继明 县人武部部长
  李瑞清 县水利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办、人武部 、政法委、宣传部 、县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水利局、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城建局、计划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局、教育局、广电局、电信局、电力局、农业局、供销社、粮食局、气象局、城关镇、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向家坪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
  3.1.2 总指挥职责
  1、对旬阳县城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和指挥系统。
  2、组织制定城区防汛工作方针、政策。
  3、落实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防汛责任,解决防洪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等问题。
  4、掌握汛情,及时做出部署,全权指挥,统一调度城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1.3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工作。对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指挥部各类汛情通告、通知、通报、命令的发布。
  3、负责抗洪救灾指挥调度,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命令、通知。
  4、落实防汛抢险各项措施。
  5、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命令、水文气象部门预报、险情发展需要,及时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
  6、负责抗洪抢险物资、车辆、设备的调集。
  3.1.4 副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工作,贯彻执行防汛指挥部命令、紧急通知及工作安排。
  2、负责安排所包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汛前检查、水毁修复、巡堤查险、防汛抢险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
  3、负责淹没区域内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
  4、负责抢险期间的水上救生和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组建民兵抢险营 ,调集民兵参加抗洪抢险。
  6、完成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 成员单位职责
  3.2.1 人武部
  1、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民兵营,组织抗洪抢险模拟演练并执行指挥部的抢险指令。
  2、组建100人的县直机关民兵应急队伍。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2 县委办、政府办
  1、联系协调挂帅领导。
  2、负责重要情况及信息的上报工作。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3 政法委
  1、负责城区抗洪抢险秩序维护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4 宣传部
  1、负责城区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5 监察局
  1、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直部门执行县防汛指挥部命令和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6 公安局
  1、负责编制汛期戒严、安全保卫、车辆调度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负责组建30人的水上救生分队,承担被洪水淹没群众的避险救生工作。
  3、负责组建50人安全保卫应急分队,承担对汛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7水利局
  1、负责汛期各类信息收集、处理,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水毁恢复和除险加固工程,督促按期完成任务。
  3、负责城区河道清障及堤防管护工作。
  4、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工作组、指挥所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定。
  5、负责落实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物资储备任务,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物资储备情况。
  6、负责较大险情出现时抢险方案的制定和抢险现场的技术工作。
  7、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8 经贸局
  1、负责成立县城区防汛第一指挥所,对城区洞子口以东区域防汛、防涝工作负总责。
  2、担负汉江垭子口水位的观测、报告任务。
  3、组建100人城区防汛抢险队,登记造册上报。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9 交通局
  1、负责成立县城区防汛第二指挥所,对城区洞子口至上渡口段防汛、防涝工作负总责。
  2、对汛期抢险道路的抢修工作负总责。组建100人的城区防汛抢险队、交通道路抢险分队和10人的车辆维修小分队。
  3、落实防汛抢险车40辆,其中20辆承担防汛抢险,20辆承担撤离时运送群众任务,救生船6艘,并储备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器材。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0 民政局
  1、负责成立县城区防汛第四指挥所,对城区小河北小区防汛工作负总责。
  2、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撤离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1 城建局
  1、负责县城区道路、排洪沟、地下排水管网的疏通工作。
  2、负责检修县城区抢险照明设施。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2 计划局、财政局
  1、负责防汛抢险和救灾所需经费的筹措及相关项目的安排工作。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3 卫生局
  1、对防汛抢险时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工作负总责。
  2、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负责组建30人的医疗救护队和30人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备分队。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4 国土资源局
  1、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2、负责组建50名抢险应急分队。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5 供销社、农业局、粮食局
  1、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6 教育局
  1、负责全县中、小学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汛期险情一旦发生,在校学生疏散撤离工作。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7 广电局、广电网络公司
  1、负责对城区防汛抢险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2、按时播放县防汛指挥部的雨情 、汛情通报、通知、通告和命令。
  3、负责汛情、灾情声像资料的收集 、发送工作。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8 电信局
  1、负责制定汛期通讯应急保障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汛期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电话联络畅通。
  3、负责水情信息及时传递。
  4、组建通讯设施抢险应急分队。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19 电力局
  1、负责制订汛期供电应急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落实4台发电机和20套探照灯,保证抢险需要。
  3、组建30人电力设施抢险应急分队。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20 气象局、水文站
  1、负责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雨情、水情和气象信息。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21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保障移动电话联络畅通。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2.22 城关镇
  1、负责成立县城区第三、第五、第六指挥所,对县城下菜湾片区、党家坝小区、火车站小区及进站路一带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各社区要积极配合,落实好撤离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2、组建100人城区防汛抢险队,登记造册报县防汛办。
  3、负责城区涧沟、高家沟等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落实监测人员和撤离安置方案。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 办事机构
  旬阳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包括防汛办公室、物资保障组、防汛督查组、撤离安置组、治安保卫及水上救生组、设备抢修组、医疗防疫组。
  3.3.1 防汛办公室
  防汛办公室负责人:吴兴院 县防汛办主任
  马 飞 县防汛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广电局、气象局、向家坪水文站、
  蜀河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
  工作职责:
  1、编制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对城区防汛抢险技术工作负总责。
  2、督促有关部门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并组织审查。
  3、收集了解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信息,及时了解降雨区域、降雨强度、洪水流量等,组织技术论证,为指挥部抗洪抢险决策提供依据。
  4、随时掌握防汛抢险、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统计洪涝灾害情况,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5、按照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防汛抢险有关通知、紧急通知、命令。
  6、组建防汛抢险机动专业队。
  7、完成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2 物资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负责人:陈德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经贸局、供销社、农业局、粮食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县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
  2、督促检查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物资储备到位情况。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3 防汛督查组
  防汛督查组负责人:皇甫健 县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工作职责:
  1、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直部门执行县防汛指挥部命令和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防汛抢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警示训戒。在紧急情况下,对违反防汛有关规定、指挥部命令情节严重者,进行调查处理。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4 撤离安置组
  撤离安置组负责人:范化冬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交通局、经贸局、城建局、教育局、城关镇
  工作职责:
  1、负责淹没区群众撤离安置工作。
  2、负责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工作,撤退时按指定路线统一行动,有秩序地撤离。
  3、负责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按照安置预案,确保撤离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
  3.3.5 治安保卫及水上救生组
  治安保卫及水上救生组负责人:张世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
  1、负责汛期戒严、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工作。
  2、负责组建水上救生分队,承担被洪水淹没群众的避险救生工作。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6 设备抢修组
  设备抢修组负责人:刘家骐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电力局、电信局、城建局、广电局、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工作职责:
  1、组建汛期设备抢修队伍。
  2、负责汛期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网络、照明的维护及紧急抢修。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3.7 医疗防疫组
  医疗防疫组负责人:李 萍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卫生局
  工作职责:
  1、组建汛期医疗防疫队伍。
  2、负责防汛抢险中伤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3、负责在安置点建立临时医疗站。
  4、负责做好灾后易发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旬阳县城区预防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气象信息由县气象局报送,在汛期,每月逐旬对天气形势及降雨预测采取书面形式向县防汛指挥部书面报送一次,若遇特殊天气形势,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加报。水文信息主要指汉江、旬河、坝河干流的水情信息。汉江水情信息由安康水文站负责报送,起报流量为5000m3/s,一般每间隔2小时报送一次,当流量达到一定级别时,每间隔1小时报送一次;旬河水情信息由县防汛办负责从青泥湾水文站、柴坪水文站和向家坪水文站收集,起报流量为500m3/s,一般每间隔2小时报送一次;坝河水情信息由桂花水文站负责报送,起报流量为200m3/s,一般每间隔2小时报送一次。
  4.2 预警级别划分
  旬阳县城防洪安全威胁来自于汉江洪水,预警级别划分主要依据汉江不同级别的洪水流量确定。根据县城区的防洪设施现状、人居环境、洪水威胁范围和撤离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将城区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共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
  当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康水文站汉江水情报告,流量超过10000m3/s,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各指挥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立即行动进入工作岗位,启动相关的行业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对堤防工程、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通信设备等应急措施再落实,全面做好各项预警准备。
  4.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
  当汉江水位(垭子口)达227.0m(流量124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汛情通告,宣布县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
  当汉江水位达228.5m(流量146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预警级别为Ⅳ级 ,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预警信号为防空警报一长声一短声。
  当汉江水位达231.0m(流量182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预警级别为Ⅲ级 ,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预警信号为防空警报二长声二短声。
  当汉江水位达233.5m(流量218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预警级别为Ⅱ级 ,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预警信号为防空警报三长声三短声。
  当汉江水位达234.5m(流量234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预警级别为Ⅰ级 ,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四号命令,预警信号为防空警报四长声四短声。
  当汉江水位达237.0m(流量270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旬阳县城的抗洪抢险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县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汉江水位达238.4m(流量29000m3/s)且呈上涨趋势时,旬阳县城的抗洪抢险由省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市、县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4.3.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当县防汛指挥部接到气象局暴雨预报,城区1小时降雨量超过63mm(20年一遇)时,指挥部发布山洪预警通告。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旬阳县城依山傍水,洪水防御以避为主,依据预警级别分区域由县级领导挂帅、责任单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当汉江水位达227.0m且呈上涨趋势时,指挥部发布汛情通告后,宣布县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老城河街里外两侧、水磨湾一带、小河北片区、进站路外侧居住高程在231.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当汉江水位达228.5m且呈上涨趋势时,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老城河街里外两侧、水磨湾一带、小河北片区、进站路外侧居住高程在231.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迅速转移。同时,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进站路外侧、下菜湾片区、祝尔慷大道里侧、康华园小区居住高程在233.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当汉江水位达231.0m且呈上涨趋势时,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进站路外侧、下菜湾片区 、祝尔慷大道里侧、康华园小区居住高程在233.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迅速转移。同时,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 、下菜湾片区振旬路外侧、康华园小区居住高程在234.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当汉江水位达到233.5m且呈上涨趋势时,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下菜湾片区振旬路外侧、康华园小区居住高程在234.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迅速转移。同时,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下菜湾片区、康华园小区、祝尔慷大道上端至党家坝一带居住高程在237.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
  当汉江水位达到234.5m且呈上涨趋势时,指挥部发布四号命令,河街里侧、小河北片区、下菜湾片区、康华园小区、祝尔慷大道上端至党家坝一带居住高程在237.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迅速转移。
  4.4.2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当指挥部发布山洪灾害预警通报后,由城关镇负责组织涧沟和高家沟等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迅速安全转移。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照城区发生洪水的预警级别和预警方式,应急响应对应的由重到轻共分Ⅰ、Ⅱ、Ⅲ、Ⅳ四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应急物资、抢险队伍、抢险车辆等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5.2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2.1 江河洪水应急响应措施
  当汉江水位达227.0m且呈上涨趋势时,旬阳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汛情通告,宣布县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指挥所、城区各单位迅速进入工作岗位。老城河街两侧居住高程在231.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第一、第二抢险队、抢险车队集结待命。
  一号命令发布:
  汉江水位达228.5m(流量为14600m3/s,洞子口路面以下1.5m,祝尔慷广场以下3.5m)且呈上涨趋势,老城区居住高程在231.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迅速撤离。老城区上渡口至洞子口区域沿滨江路向工行家属院撤离,挂帅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武文同志,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人梁平局长;洞子口至东门区域沿滨江路向城关一小撤离,挂帅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家骐同志,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杨锋局长。第一、第二抢险队、抢险车队投入战斗,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对城区洞子口至老城、洞子口至上渡口路段交通实行管制,城区居住高程在233.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第三、第四抢险队、抢险船队集结待命。
  二号命令发布:
  汉江水位达231.0 m(流量为18200m3/s,洞子口路面以上1.0m,祝尔慷广场以下1.0m)且呈上涨趋势,城区居住高程在233.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全部撤离。老城区上渡口至洞子口区域沿滨江路向工行家属院撤离,挂帅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武文同志,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人梁平局长;洞子口至东门区域沿滨江路向城关一小撤离,挂帅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家骐同志,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杨锋局长。振旬路外侧交警队至祝尔慷广场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振旬路向旬阳中学撤离,挂帅领导为县委副书记曾朝阳同志、副县长李萍同志,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许明武镇长;振旬路外侧祝尔慷广场至电信大楼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祝尔慷大道向旬阳中学撤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丽萍同志、副县长张世波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责任人王成书主任;小河北片区住户由河北路向民政局撤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道祥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贾中军局长;康华园小区、进站路外侧住户由旬甘二级公路向火车站外贸仓库撤离,挂帅领导为副县长范化冬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刘宏涛副镇长。同时,城区居住高程在234.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对旬河大桥、康华园大桥和祝尔慷大道交通实行管制。
  三号命令发布:
  汉江水位达到233.5m(流量为21800m3/s,洞子口路面以上3.5m,祝尔慷广场以上1.5m)且呈上涨趋势,城区居住高程在234.5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全部转移。老城区各住户就地向高处转移,上渡口至洞子口区域挂帅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武文同志,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人梁平局长;洞子口至东门区域挂帅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家骐同志,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杨锋局长。振旬路外侧交警队至祝尔慷广场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振旬路向旬阳中学撤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副书记曾朝阳同志、副县长李萍同志,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许明武镇长;振旬路外侧祝尔慷广场至电信大楼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旬南路经文化路向旬阳中学撤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丽萍同志、副县长张世波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责任人王成书主任;小河北片区住户由河北路向民政局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道祥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贾中军局长;康华园小区、进站路住户由旬甘二级公路向火车站外贸仓库转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副县长范化冬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刘宏涛副镇长。同时,城区居住高程在237.0m以下的单位和住户做好撤离准备。对振旬路大桥头至蘑菇灯路段交通实行管制。
  四号命令发布:
  汉江水位达到234.5m(流量为23400m3/s,洞子口路面以上4.5m,祝尔慷广场以上2.5m)且呈上涨趋势,城区居住高程在237.0m以下的所有单位和住户全部转移。老城区各住户就地向高处转移,上渡口至洞子口区域挂帅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武文同志,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人梁平局长;洞子口至东门区域挂帅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家骐同志,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杨锋局长。水磨湾一带、振旬路内侧环保局至运管所区域的住户由振旬路经中心街、兴旬路、天池路向县委党校撤离,挂帅领导为县委副书记曾朝阳同志、副县长李萍同志,责任单位县人大办,责任人卢从军主任;振旬路内侧运管所至蘑菇灯区域的住户由振旬路经中心街、兴旬路、天池路向县委党校撤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丽萍同志、副县长张世波同志,责任单位县政协办,责任人刘理言主任;振旬路外侧交警队至祝尔慷广场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振旬路向旬阳中学撤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副书记曾朝阳同志、副县长李萍同志,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许明武镇长;振旬路外侧祝尔慷广场至电信大楼区域的单位和住户由旬南路经文化路向旬阳中学撤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丽萍同志、副县长张世波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责任人王成书主任;小河北片区住户由河北路向民政局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道祥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贾中军局长;康华园小区、进站路住户由旬甘二级公路向火车站外贸仓库撤离,或就地向高处转移,挂帅领导为副县长范化冬同志,撤离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刘宏涛副镇长;祝尔慷大道上端至党家坝一带的住户由振旬路向旬阳中学转移,挂帅领导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武臣同志,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宋平副镇长。
  当汉江水位达到或超过237.0m(流量27000m3/s)时,旬阳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由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2.2 山洪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当气象局预报城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超过63mm时,指挥部发布山洪预警通告。由城关镇负责涧沟、高家沟等受山洪威胁群众的转移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人许明武镇长。涧沟住户由天池路向县委党校转移。高家沟住户由老安旬路向卫校转移。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3.1 信息报送和处理
  当县防汛办公室接到上游雨情、水情信息后,应汇同专家组对雨情、水情信息进行分析论证,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办公室负责人汇报,由领导依据预警级别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命令,若需发布命令,县防汛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水情信息通报到城区各指挥所现场指挥、各工作组负责人,并要求其迅速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5.3.2 指挥和调度
  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各现场指挥所、各责任单位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应急响应队伍、物资和设备等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5.3.3 群众转移和安置
  群众转移由挂帅领导和各现场指挥所统一指挥,各包干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指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群众转移坚持由低向高、先老弱妇幼后一般人员、先人口密集区后零星分散户的原则。
  城区共设7个安置点。
  城关一小安置点:负责安置老城区洞子口至东门区域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1100人,安置责任人周高俊。
  工行家属院安置点:负责安置老城区洞子口至上渡口区域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1000人,安置责任人黄菁。
  旬阳中学安置点:负责安置振旬路外侧交警队至电信大楼区域,祝尔慷大道上端至党家坝一带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5000人,安置责任人路继安。
  县委党校安置点:负责安置振旬路内侧及水磨湾一带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1500人,安置责任人翁明根。同时负责城区发生山洪灾害时,涧沟转移群众的安置任务。
  民政局安置点:负责安置小河北片区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1000人,安置责任人杨渭平。
  火车站外贸仓库安置点:负责安置康华园小区及进站路沿线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2000人,安置责任人刘天侍。
  原卫校安置点:负责安置山洪灾害发生时,高家沟的转移人员,安置人数1000人,安置责任人王存山。
  金世纪酒店、农业局大院、城关一中、城关二中、物资局、刘湾小学为备用安置点。
  撤离安置工作组在获知汛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各安置点做好接待准备工作。转移人员进驻后,应做好清点登记和情绪稳定工作,严防转移人员返回撤退区域。同时,做好各安置点急需用品的统计及发放工作,为转移人员提供最基本的安全和生活保障。
  5.3.4 抢险与救灾
  抢险队伍集结完成后,应立即携带抢险、救生设备,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由责任单位组织,迅速进入包干区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险救灾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人员转移先老弱妇幼后一般人员,财产转移首先抢运党政机关的文档、金融单位的票证和急需的食品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在洪水即将来临时,应果断放弃财产,强制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5.3.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配备一定的抢险设备,水上救生人员必须携带救生衣和救生圈,确保自身安全。医疗防疫工作组除在各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点外,应成立若干个医疗应急小分队,携带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全力开展抢险救灾伤病人员的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抢险人员和受洪水威胁群众的人身安全。
  5.3.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依照洪水级别和预警级别,对洪水淹没范围和需要撤离区域实行紧急撤离,维护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秩序。同时,同一区域内的群众应积极配合,互相帮扶,主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5.4 应急响应结束
  当汉江水位开始回落时,医疗防疫工作组应对洪水淹没区实行拉网式消毒,防止疫情的发生,治安保卫工作组应加强对城区的治安管理,防止不法分子乘机哄抢财物。当水位回落到228.5m且呈下降趋势时,城区结束应急响应,各安置点的转移人员方可有序返回驻地,当水位回落到 227.0m呈下降趋势时,城区解除紧急防汛期。
  应急响应结束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和信息传递主要依靠固定电话和手机,由旬阳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确保通信畅通,同时为了满足特殊情况的应急需要,指挥部配备2部对讲机和2台卫星电话,确保在抗洪抢险中各类雨情、水情变化形势能够及时传递到指挥长、现场指挥和各个指挥所,便于按照预案组织群众撤离,调度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为了保障城区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城区共组建了6支非专业抢险队和5个抢险专业工作组。
  第一抢险队:编制100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责任人罗英,集结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负责老城洞子口以东河街两侧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抢险队:编制100人,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责任人梁平,集结地点交通局,主要负责老城洞子口至上渡口段河街两侧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抢险队:编制100人,责任单位城关镇,责任人刘宏涛,集结地点祝尔慷广场,主要负责祝尔慷广场以上至电信大楼区域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抢险队:编制100人,责任单位县人武部,责任人李昭平,集结地点祝尔慷广场,主要负责祝尔慷广场以下至洞子口区域的抢险救援工作。
  抢险车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责任人秦福平,负责调集车辆40台,承担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及财产转移工作,集结地点由县防汛指挥部根据水情临时指定。
  抢险船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责任人王际东,负责调集船只6艘,承担水上救生和特殊情况下的群众及财产转移工作,集结地点由县防汛指挥部根据水情临时指定。
  抢险专家组:设在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马飞同志任组长,主要任务是收集、分析、论证雨情、水情变化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道路抢险组:责任单位县城建局,主要担负城区道路的临时抢修任务,保障抢险车辆的安全畅通。
  供电抢修组:责任单位县电力局,主要担负城区供电线路的临时抢修任务,确保非洪水淹没区域正常供电。
  供水抢修组: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主要担负城区供水管道的临时抢修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区群众用水需求。
  医疗救护组: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主要担负抗洪抢险中伤员的救护工作。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由县电力局负责编制“城区抗洪抢险供电预案”,主要依据城区遭遇不同量级洪水袭击的淹没范围,划定供电区域,实行分区供电,保障非淹没区的正常供电。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城区抢险应急治安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担负对城区交通干线实行交通管制,对城区淹没区实行警戒封锁,疏导通往安置点的运输通道,加强对重要单位的保护工作,维护救灾物资的发放秩序。
  医疗保障由县城区抢险应急医疗防疫工作组负责,主要是组建医疗防疫队伍,建立安置点临时医疗站,救治抗洪抢险中的伤病人员和灾后易发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交通局、供销社、民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卫生局、盐务局、经贸局等。
  水利局:物资储备地点县水利局,责任人马飞,保管人梁德彬,主要储备一定品种、数量的抢险救生设备。
  交通局:物资储备地点县航管所,责任人陈合力,保管人陈婷,主要储备救生衣100件,救生圈50只。
  供销社:物资储备地点城关镇供销社,责任人高天福,保管人鲁延金,主要储备手电100把,应急灯30台,尼龙绳2000米,铁丝300公斤,虎头钳20把,砍刀30把。
  民政局:物资储备地点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责任人吴波,保管人罗昌富,主要储备单衣1万件、棉被300床、帐篷110顶。
  农业局:物资储备地点县配肥厂,责任人肖文鼎,保管人刘祥俭,主要储备编织袋2万条。
  粮食局:应储备应急成品粮食50吨,保证安置群众的正常生活。
  卫生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和医疗器具,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及安置群众的伤病治疗及疫情防治。
  盐务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盐。
  经贸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油料,保证抢险救灾车辆的用油。
  城区居民在汛期应自行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品。
  防汛物资储备必须保质保量。物资保管人员要加强对物资的日常管理,坚持汛期24小时在岗,保证物资能够及时调运,若要外出,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并落实好值班人员,否则按失职渎职处理。防汛物资使用由县防汛指挥部依据抢险救灾现场需要,随时统一调用。
  防汛经费由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
  6.6 社会动员保障
  城区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洪抢险的义务。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旬阳宣传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对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宣传,在城区主要地段的醒目位置制作永久宣传栏,将城区防汛预警预报方式、淹没范围、撤退线路、安置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向社会予以公示,努力使城区的每个居民都成为应急预案的知情者和执行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积极开展防洪应急专业技术培训和抗灾救灾实战演习,逐步提高城区应急抢险的综合能力。
  7. 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环保部门负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 抢险物资补充
  防汛抢险物资因灾使用减少后,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应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要求,及时补充到位,不得低于最低保险储量。
  7.3 水毁工程修复
  县水利局应加快对城区防洪工程的水毁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主体工程能安全投入运行。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供水管网的水毁修复,尽快恢复城区的正常供水。
  县电力局负责对城区供电线路的检修,特别要加快洪水淹没区供电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县计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应汇同有关单位,做好水毁恢复项目的争取和物资安排,为水毁工程修复提供资金保障。
  7.4 灾后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房屋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水毁工程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提高重建标准。
  7.5 调查与总结
  灾情稳定后,县民政局应立即组织灾情核定,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48小时内报县政府审定,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
  8. 附 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抢险的义务。
  2、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抗洪抢险工作,根据各自担负的防汛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
  3、对在抗洪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各部门对辖区的防汛重点和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值班表报防汛办备查。对防汛期间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5、各级干部群众必须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在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与抗洪抢险,发出撤离命令后,应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者,出现抢劫财物者,将严肃处理。
  6、各抢险队、撤离安置责任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把抢险撤离的任务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单位、小区、住户及个人。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群众不知晓,造成撤离不及时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7、主汛期内,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组负责人、抢险队负责人、撤离安置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机,外出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接交人员负责相应工作,确保防汛责任的落实。
  8、在灾情紧急情况下,县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居民调遣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汛情结束后及时归还或给予适当补偿。对不服从调遣或行动迟缓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旬阳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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