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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作者: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08-11-05 13:1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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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旬阳县区域内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一直困扰着旬阳人民的生产、生活,对旬阳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县、乡、村防汛抢险工作实施办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 《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和《旬阳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2.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预案审批
  1.4.1 本预案由县防汛办公室编制,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4.2预案有效期为五年。每年根据变化情况修订一次,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按预案审批权限审批。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河流分布情况
  旬阳县溪涧纵横,河沟密布,县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汉江自西向东横贯本县中部,流长84km,以旬河、坝河、蜀河、仙河为骨架,构成本县水系网络。全县县境内流域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沟有487条。其中,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沟19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沟100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4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汉江、旬河、乾佑河、坝河。
  2.1.2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旬阳县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过渡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夏季炎热多雨并有伏旱,冬寒少雨,春暖干燥多风,秋凉湿润阴雨多。多年平均气温15.4℃,无霜期253天。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05.0mm,降水总量28.609亿m3。县域内降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加之大气环流作用和地形影响,使降水量在地理分布和时空分布差异较大。降雨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干旱年最低仅470.5mm,丰水年可达1085.2mm;夏季降雨量占年降水量的42%,且多集中于几场大暴雨。
  汉江全流域或流域大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时,易产生区域性洪水。其特点是洪水流量大,历时长,水情传递准确,人员转移时间相对充足,但成灾范围大,转移人数多,安置任务重。汉江流域内几个乡镇或几个村的范围内突降暴雨时,易形成局部暴雨洪水。其特点是洪水历时短,成灾快,难以预见,防范被动。
  2.1.3 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土流失等情况。
  旬阳县地处陕西省东南部,位于东经108°58'-109°48',北纬32°29'-33°13'之间。东靠白河县、湖北省郧西县,南连平利县、湖北省竹溪县,西邻汉滨区,北接镇安县。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79公里,总面积3554平方公里。
  旬阳县地处秦巴山地,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江河谷自西向东横贯中部,将县境天然分割为南北两大自然区。境内重峦叠嶂,沟壑密布,坡陡沟深,地高水低。地势南北高、中部低,南北向地形剖面呈“V”型,海拔185-2358.4米,相对高差2173.4米。总的地貌特征是以中山为主,兼有低山、丘陵、河谷地形。
  旬阳县地质构造属秦岭地槽褶皱的南秦岭海西—印支褶皱系的一部分,岩溶、褶皱、裂隙发育。岩性主要为碳酸盐岩、砂岩、杂色千枚岩和泥质灰岩等。
  旬阳县山大沟深,土薄坡陡,地形破碎,属典型的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面积2005.02km2(其中轻度流失区面积552.72km2,中度流失区581.9 km2,强度以上流失区870.4km2),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6.4%,平均土壤侵蚀模数4517t/ km2.年,年侵蚀总量905.7万t,是丹江口水库上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旬阳县全县辖28个乡镇,319个村(社区)。全县土地面积 3554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53.35万亩,25°以上陡坡地 46.05万亩。
  2007年未,旬阳县居民总户数12.7万户,总人口为 45.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万人,农业人口40.1万人,农村实有劳动力20.6万人。
  2.2.2 区域内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多年来,全县上下依托生物、水能、矿产三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电、矿产、烟草、建材等主导产业。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2.97亿元,财政总收入5.0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98元。
  2.2.3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旬阳县地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交汇地带,具有承东启西、连通南北的区位优势。襄渝、西康铁路及316国道、102省道在旬阳交汇,境内铁路128公里,设站14个。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3000公里,已基本实现乡乡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话”的“三通”目标。随着西康高速公路、西康铁路复线及襄渝铁路复线的建设,旬阳将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
  旬阳县资源富集,开发前景广阔。旬阳生物、水能、矿产资源丰富,县内农作物、中药材、大宗特色农副产品品种多而且量广。境内水能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80余万千瓦。汉江流经县境84公里,旬阳、蜀河两座中型电站列入汉江梯级开发规划,蜀河电站建设已经动工,旬河梯级开发中钟家坪电站已建成运营,坝河桂花电站正在建设。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39种,其中汞锑矿为全国特大型矿床,保有储量近15万吨,居全国之首,被誉为“中国汞都”;铅锌矿床绵延百余里,远景储量200万吨以上。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一个依靠主导产业支撑、工业项目拉动、具有旬阳特色的县域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并彰显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类型及易发区,描述典型山洪灾害
  (1)类型:洪涝和暴雨山洪灾害。
  (2)易发区:主要集中在中高山区及川道区。
  (3)历史山洪灾害情况:据历史记载,从公元800年至1949年雨涝90次。雨涝年平均10-20年一遇;17世纪以后,雨涝频繁,平均5-6年一次涝年。
  1995-2007年累计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13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5.32万亩,损失粮食1606.5万公斤,受灾人口145.08万人,死亡人数35人,倒塌房屋16320间,损坏房屋14615间,损毁公路951.4公里,损毁输电线路620.7杆/公里,损毁水利设施724处,总计各类受灾损失达3.27亿元,抢险救灾费用达1300  万元。
  1995年,全县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受到洪水灾害的袭击,一些重灾区,损失惨重,面目全非。7月23日特大暴雨冲塌烟厂青泥烟叶库,冲塌库房6200多平方米,致使3万担烟叶被水浸泡、埋没、冲走,直接损失近3000万元;城关镇草坪村与通州市合作投资60多万元兴建的机砖厂砖窑进水坍塌,50多万块砖坯水毁,损失100万元以上。1998年,旬阳县连遭五次暴雨洪水袭击,桐木在建邮电端局12.25公里光缆被毁,光端机、配线器架连同机房都被洪水冲走;“7.12”灾后,国家粮食自给工程项目区的麻坪河流域群体灌溉工程绝大部分引水枢纽、渠道、渡槽惨遭破坏,部分工程设施几乎看不到残留的痕迹,桐木乡茶园村87%的水田和58%的梯地被毁。2002年,旬河流域发生5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桐木、仁河口集镇及部分村组通讯中断,洪水共冲走车辆、设备等22台(套)。2003年,整个陕南地区出现持续降雨天气,汉江、旬河多次出现超警戒流量,且间隔时间较短。泥石流灾害所致4人死亡,12人失踪。冲毁堤防69处14.7公里,损坏护岸155处,冲毁塘坝66座,损毁灌溉设施181处,水电站3座,灾害直接损失达12000万元。2005年,汛期期间汉江、旬河、坝河等一江两河先后发生了一定量级的洪水。位于坝河在建的桂花电站, 11万m3砂石料及部分设备无法转移,被洪水冲走,直接损失达125万元;8月14日,我县沙阳乡政府上游2公里处发生特大泥石流险情,1.2万m3泥石流涌入沙阳河,冲断河道,形成高7m,长50m的堆积坝,积水2.2万m3,造成3户12人无处居住。
  2.3.2 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和特点
  我县年平均降雨量大,并且5-10月出现暴雨以上等级降雨的频率高,境内山峦起伏,地质构造复杂,川道植被较差,沿河地区城镇较多、人口密集,加之开矿、修路、改河造田、挤占河道、弃渣乱堆滥放堵塞河道、溪沟等人为活动的影响,一旦出现强暴雨,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山洪灾害特点:突发性,难预测性,灾害性。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十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教育率达85%以上;在充分发挥县气象局、向家坪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的雨情、水情预报基础上,争取国家雨量自动测报项目,在我县建起了10处水位雨量自动测报站,21处人工雨量站,为我县掌握部分区域降雨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全县配备卫星电话6部,县防汛办配备了专用电话2部,电脑2台、传真机、打印机、电台各1部,县城区配备了防汛报警11处,还有10个乡镇配备了报警设备。各乡镇设有防汛专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村村都有专用电话。我县在县城祝尔慷广场、美华大酒店、小河北大桥、振旬路、老城、吕河镇、甘溪镇、棕溪镇、蜀河镇、双河镇、仙河乡、小河镇、仁河乡、赵湾镇、神河镇、赤岩镇16个重点防汛区建立了水位监测标尺。
  存在的问题:雨情、水情监测预警系统和通信配备较少,村、组无雨情测报设施。
  2.4.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旬阳县近年来通过退耕还林和小流域工程治理,全县森林覆盖率2007年达到43.6%,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28个乡镇所在集镇有11个集镇建有防洪河堤,但设防标准低。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不完备,防洪工程设防标准普遍较低,资金投入不足,建设速度缓慢。全县现有重点集镇防洪堤防工程5.7km,仅占3%,大多数沿江、沿河集镇无防洪设施。而且已建的堤防工程设防标准都在10年一遇以下,抗御洪水能力严重不足。二是2007年普查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较多,达273处。三是襄渝铁路复线的弃渣、小康高速路建设弃渣,严重挤占河道沟道,影响行洪。
  2.4.3 目前防灾及救灾方面还存在的问题
  ①山洪工程治理规划相对滞后,投入治理经费不足。
  ②预警预报设施不健全,山洪灾害防治难度大。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根据旬阳县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以及对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调查,结合本县的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旬阳县属北亚热带气候区,夏季炎热多暴雨,秋凉湿润,连阴雨多,查阅降雨资料,有关历史文献,调查历史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和危害性,局部暴雨及连阴雨是我县主要危害性灾害之一。
  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一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集镇、村落和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重点是我县的滑坡点和泥石流易发区。二是处于河沟两侧、河口顶冲和地势低洼的集镇、村落。三是处于工程建设附近的区域及开矿区周围的群众。
  从调查中发现,当日降雨量≥100mm,山洪易发区为城关镇、赵湾镇、甘溪镇、仁河口乡、小河镇、白柳镇、桐木乡、红军乡、沙阳乡、公馆乡、石门乡、兰滩乡、铜钱关、麻坪镇、神河镇、双河镇、仙河乡、赤岩镇、庙坪乡、吕河镇、段家河镇、桂花乡、棕溪镇、蜀河镇等乡镇及沿汉江、旬河、吕河、蜀河、仙河两岸。大于25°风化松山为危险区;地势较高、平坦或有防洪设施为安全区。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主管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监察局、公安局、水利局、城建局、交通局、民政局、计划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局、教育局、广电局、电信局、电力局、经贸局、农业局、供销社、气象局、向家坪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旬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旬阳县水利局,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山洪灾害防御检查,部署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县域内有山洪灾害发生的防汛抢险撤离。
  4.2 职责和分工
  4.2.1 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2.2 明确职责:
  (1)监测组:由县气象局局长负责。成员: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有关乡镇。负责监测辖区雨量;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并及时向县防汛办、当地乡镇政府传递信息。
  (2)信息组:由水利局局长负责。成员:气象局、防汛办、向家坪水文站、桂花园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有关乡镇。负责对县级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转移组:由县人武部部长负责。成员:公安局、武警中队、交通局、教育局、有关乡镇及各单位撤离负责人。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的转移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由政府办主任负责。成员:粮食局、监察局、交通局、有关乡镇等单位。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5)保障组:由财政局局长负责。成员:城建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电力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县财险、人寿保险公司、供销社、有关乡镇等。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各乡镇负责抓好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搞好山洪预案的宣传,发放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有效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作好水情、雨情观测,巡查薄弱环节,限期整改,修订山洪预案,做好上报下达工作。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降雨情况和我县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雨量等,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1小时内降雨≥30mm或日降雨量≥100mm。
  我县是山区县,溪河众多,除旬河、汉江、双河、仁河、神河外,其它溪河无水位观测点,因此不把水位作为判断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而把流域内降雨的临界值作为判断山洪灾害发生的依据。
  5.2 实时监测
  5.2.1 监测内容: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的降雨量,河溪水位、水库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进行观测、收集、分析上报。
  5.2.2 监测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降雨、溪河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进行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降雨量、溪河水位变化、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全县目前设立了9处雨量自动测报站,21处人工测报站,分布在县防汛办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乡镇建立中心监测站,并在各村和泥石流易发地、水库、主要滑坡点设立人工或自动观测点,及时收集辖区内各观测点区域降雨情况等信息。
  重要天气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测报。
  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由县国土局负责组织测报。
  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电台、传真、电话、网络、文件、实地观测等。
  5.3 通信
  5.3.1 通信方式
  (1)县、乡、各信息观测点利用现有通信工具、手机、固定电话、专用报警器、喇叭、鼓、锣、号等通信方式,把所掌握的信息及时传递出去。
  (2)全县建立以电话、手机、短信等通信方式为主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的传递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3)逐步建立以县防汛办为中心,汇集山洪灾害各类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
  5.4 预警预报
  5.4.1 预报内容:县气象局及时准确测报全县天气情况;县水利局负责发布汉江、旬河、坝河的洪水信息;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的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 预警内容:县气象局负责对县境内的暴雨区域、暴雨量级、暴雨时段以及暴雨是否达到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水利局负责汉江、旬河等主要河流的洪水水位是否达到或超过临界值进行预警。县国土局负责全县泥石流和滑坡发生可能性进行监测和预警。
  5.4.3 预警启用时机:(1)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当引起重视。当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及时向各村组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区域内河溪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必须立即向下游乡镇、村庄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威胁区的村庄、住户发布险情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上级和下游乡镇、村组群众和相关单位发布险情预警信息。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气象局预报降雨强度、临界降雨量、河流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两种:
  (1)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部向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由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向村委会发布预警信号,再由村委会向村民小组、危险区住户发布预警信号。
  (2)如遇区域性突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水库、山塘溃坝等紧急情况,村组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防汛指挥机构,并直接向危险区群众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用最直接的预警信号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起用条件:1、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到暴雨时,县级防汛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乡镇区域性降大到暴雨或时段降雨达到或大于临界值时,由乡镇防汛机构发布山洪预警预报。3、乡镇辖区内突发泥石流、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紧急情况,所在村组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5.4.5 预警方式
  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电话、手机、喇叭、锣、鼓等预警方式进行预警。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度确定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
  6 转移安置和纪律
  6.1 转移安置
  当日持续降雨量≥100mm或雨继续再下,局部暴雨1小时降雨量≥30mm时,居住在沿河两岸低洼地段或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的人员,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迅速启动山洪防御预案,抢险队伍迅速奔赴现场,因地制宜,将受危胁人员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带。
  对易发生山洪或滑坡地段,制作到户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汛前检查辖区内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制订防汛预案。
  6.2 转移安置纪律
  各乡镇防汛指挥部,汛期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雨情、水情、汛情、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必须到岗,值班人员认真做好防汛上传下达的各项指令,杜绝防汛值班电话转移手机的脱岗行为发生,一遇险情,带班领导迅速决策,果断指挥,奔赴灾情第一线,将灾情降低到最低程度,若因脱岗或指挥不力,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将依法予以追究。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各乡镇做好群众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为了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储备一定的防汛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和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物资储量根据《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和市防汛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县各乡、镇所处的位置,作如下规定:
  (1)受江河洪水威胁的城关镇、蜀河镇、兰滩乡、吕河镇、段家河、棕溪镇、赵湾镇、甘溪镇、仁河口乡、小河镇、双河镇、红军乡、神河镇、赤岩镇、桂花乡15个乡镇每个乡镇防汛储量最低限量为:袋类2万条,铁丝1吨,彩条布1000m,木桩100根,应急通讯设备1台,救生衣200件,救生圈50个,应急灯10只。
  (2)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构元乡、关口镇、仙河乡、庙坪乡、公馆乡、桐木乡、麻坪镇、张坪乡、白柳镇、金寨乡、石门乡、沙阳乡、铜钱关13个乡镇,每个乡镇储备防汛物资储量最低限额为:袋类1万条,铁丝0.5吨,应急灯20只,应急通讯设备1台。
  (3)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承担的防汛任务,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落实车辆,满足防汛抢险需要。防汛物资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物资保管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若外出,必须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7.2 抢险、救灾
  汛期,要求各级各部门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一遇暴雨或连阴雨,形成山洪并伴随泥石流,极易成灾,各级各部门迅速全面进入防汛临战状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防汛工作状态,了解汛情趋势。各级防汛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各级指挥部迅速启动防汛预案,上报灾情和防汛调度指令,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带领抗洪抢险队伍,全力以赴抗洪抢险。
  抢险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将被困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并作好灾后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组织力量抢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为灾后重建家园打下良好的基础。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各乡(镇)防汛指挥部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险、排险工作。各乡(镇)防汛指挥部汛前编制上报辖区内库塘、堤防、危房校舍、走山滑坡度汛预案,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防汛预案编制、修订高度重视,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实地调查,实行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复检回访。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走山滑坡地段,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对严重易发山洪灾害区域实行限期搬迁。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山洪灾害的防治是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一项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有关的山洪灾害的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
  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利用电视、会议、报纸、法治宣传等,采用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山洪灾害的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使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8.3 组织纪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抢险的义务。
  (2)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本单位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责任、防汛预案、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防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
  (3)各乡镇各部门对辖区的防汛重点和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传递信息。对防汛期间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4)各乡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在主汛期一般不得外出、请假,确需外出请假的,须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县纪检部门和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5)坚决服从防汛指令,凡对防汛指令推诿扯皮、讲条件、顶着不办、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县纪委将立案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各级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凡指挥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擅自离岗,临阵脱逃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