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是肠道病毒(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或肠道病毒EV71型等)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婴幼儿发病率最高,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循环衰竭等致命性并发症。目前,安徽、北京、广东等省市发生了较大的疫情,传播速度快,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应对我县手足口病疫情,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自2008年5月2日起,卫生部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网络报告。
报告内容与方法: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
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各类中小学、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共同制定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 [2006]65号)的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和完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应追查并登记。当发现学生中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手足口病病例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让疑似患儿立即到医疗单位就诊。当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发热、皮疹等)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该幼儿园应放假2-3周,并启动本方案。
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提高其发现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的能力和报告意识。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控中心成立了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现场消毒处理工作组、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相关工作组,负责疫情的搜集、现场调查、采样、消毒和后勤保障工作(名单及职责附后),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程度。
一旦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疫情,开展病例搜索和采样工作。其调查的主要目的:一是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二是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三是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五是认真填写《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指导疫点正确使用《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三、标本采集与检测
(一)标本种类
需要采集的标本包括脑脊液、粪便、血清、咽拭子、疱疹液等。当病人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采集脑脊液、血清和粪便标本。当病人有出疹症状时应采集咽拭子、血清和粪便标本,若有疱疹时还应采集疱疹液。
(二)采样时间
脑脊液、粪便、咽拭子、疱疹液标本的采集应当在发病的急性期进行,血清标本应当在急性期(5天内)、发病后5-15天、发病3周后分别采集。
(三)标本采集
脑脊液、血清标本应采集至少1毫升,采集后应直接置于无菌塑料管内。咽拭子、疱疹液应用无菌棉签蘸取后置于含1毫升5%牛血清MEM的无菌塑料管内。粪便标本应当采集5-8克置干净的塑料管内。
(四)标本保存
标本保存在24小时内可置于4℃环境下,若保存超过24小时,则应置于-20℃环境下,有条件的地区可置于-70℃环境下。
(五)标本运送
标本应在≤4℃条件下,由专业人员使用标本运送箱尽快送至实验室。
(六)标本检测
采集的标本应尽快送至具备相应检测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
四、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
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5)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五、处置评估
在手足口病暴发流行控制期间,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查的结果,对疫情发展的趋势和防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动态分析。
疫情控制后,对疫情处置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病原学查明情况、应急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
六、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孙自银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李道贵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刘启祥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检验副主任医师
胡本书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任医师
成员: 王义重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邦厚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流行病副主任医师
张艺宝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疾病控制主治医师
武绍顺 县疾控中心门诊部主任 主管医师
张纪满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检验主管医师
张乃周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会计师
刘涛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副科长 公卫医师
王万成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科长 检验主管医师
职责与任务: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手足口病疫情防治措施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邦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孙自银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邦厚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流行病副主任医师
张艺宝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疾病控制主治医师
张纪满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检验主管医师
成员:梁其锋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员 流行病主管医师
吕廷波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疫情管理员 流行病主管医师
杨行广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疫情管理员 流行病主管医师
赵华琴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中医医师
程良智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员 检验医师
周开真 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员 检验副主任医师
刘小玲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员
职责与任务: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采样和现场处理工作。
三、现场消毒处理工作组
组长: 胡本书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万成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科长 检验主管医师
敖军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副科长 公卫医师
成员:李小兵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科员 中医医师
张礼根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科员 地病副主任医师
李荷花 县疾控中心监测科科员 公卫副主任医师
张新明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员 主管护师
张文华 县疾控中心卫Ⅹ项目办科员
向文安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员
职责与任务:按照消毒方法实施疫源地的环境消毒处理工作。
四、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组
组长:李道贵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王邦厚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流行病副主任医师
刘涛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副科长 公卫医师
成员:赵华琴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中医医师
王宝成 县疾控中心健教科科员
吕廷波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疫情管理员 流行病主管医师
谢高英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员
张洪波 县疾控中心卫Ⅹ项目办网络专报员 检验医师
职责与任务: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网络报告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启祥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检验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王义重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长
张乃周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会计
成员:向文安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员
朱清平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司机
朱仕军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司机
张振花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员
刘刚 县疾控中心综合科科员
职责与任务:为控制疫情提供物资、消毒器械、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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