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是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而设立的一项专门补助。近日,旬阳县全面启动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9月12日,旬阳县人口计生局下发紧急通知,印制相关表册,安排专门股室负责此项工作,预计在9月中旬完成全县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资格对象确认工作。
扶助对象的条件是: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 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确认扶助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对象公示、信息管理、确认并公布。
扶助对象的条件是: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 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确认扶助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对象公示、信息管理、确认并公布。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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