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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溪镇“十不准”转变干部作风

作者:蔚道文|陈品 发布时间:2008-07-29 08:1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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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工作落实,实现镇域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棕溪镇党委、政府以干部作风十不准规范干部行为。

一是不准以单位名义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不准参与黄、毒、赌和非法宗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三是不准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违反请销假、会议及工作制度;四是不准对服务对象不作为,态度生硬,吃拿卡要;五是不准工作拖沓,对应承办业务及中心工作借故不办;六是不准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闲谝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七是不准阳奉阴违,唆事弄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八是不准违反财经纪律,利用各种手段贪污挪用国家、集体及惠民资金;九是不准不学无术,不求上进,无所事事,工作飘浮;十是不准顶风违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镇内干部凡违反“十不准”规定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先进行停职检查,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十不准”规定的实行,使全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在全镇干部中形成了齐心协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