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强奸案件首次尝试了“庭前证据开示”,控辩双方共开示证据37份116页出示物证3 件,同步制作了证据开示笔录和确认目录并充分交换了意见。控辩双方一致认为:证据展示让双方发现了问题、明确了焦点、增强了透明度、拉近了距离、提高了案件质量,缩短了开庭审判的时间,从根本上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这次成功的尝试在安康尚属首例。
“庭前证据开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诉人、辩护律师在依法提起公诉前,将各自掌握的证据向对方公开展示,从而为审判作准备,是庭前控辩双方进行的信息交换。“庭前证据开示”是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是公诉工作适应修改后《律师法》的一种大胆尝试,其做法迎得了本县司法界、律师界的高度赞扬和认同,也为公诉工作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
“庭前证据开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诉人、辩护律师在依法提起公诉前,将各自掌握的证据向对方公开展示,从而为审判作准备,是庭前控辩双方进行的信息交换。“庭前证据开示”是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是公诉工作适应修改后《律师法》的一种大胆尝试,其做法迎得了本县司法界、律师界的高度赞扬和认同,也为公诉工作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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