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1日,务工于山西省河津市某煤矿的赤岩镇七里村两青年刘治军和陈锋,因矿洞支撑架断裂导致塌陷,两人窒息死亡。消息传到死者家乡,死者家属及村委会与矿主电话联系进行初步交涉,但矿主以各种理由百般推卸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便向镇政府反映了情况,请求派人前往予以法律援助。镇政府立即派出司法所负责人、政协委员陈波连同两名村干部,一行4人日夜兼程赶往事发地。在实地了解掌握了事件真实情况后,陈波反复向矿主讲法律、讲政策,据理力争,最终就死者死亡赔偿金及老人赡养、孩子抚养等系列问题与矿主达成了协议,除来回路上所花费的时间,仅仅用了3天时间,为俩民工共讨回赔偿金57万元。
【责任编辑:屈孝旭】
- 上一篇:小河镇"泥水匠"走俏[ 04-21 ]
- 下一篇:党员李德印兑现承诺组织建起便民桥[ 05-19 ]